关于加强校内机动车辆管理的通知

来源:南京审计学院点击数:5099更新时间:2014-04-30

 

各二级学院、部、书院,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维护校区安全秩序,根据《南京审计学院校园机动车辆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进出

1、本校教职工自备车进入校园应主动出示南京审计学院机动车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暂未办理通行证的车辆凭工作证等有效证件进入校园,请未办通行证的教职工尽快到保卫部办理。(2008年之前办理的通行证作废,需重新办理)。

  2、对来校办事的外来车辆一律凭有效证件在门卫处换南京审计学院机动车临时通行证进入校园。

3、出租车原则上禁止进入校园。对有危重病人、载重过重、教师因上课赶时间、下雨等特殊情况,门卫按规定酌情处理。

4、因工作和组织活动需要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请提前向保卫部治安科报备 ,便于安排放行。

二、车辆行驶及停放

1、所有进校园车辆,应自觉遵守《南京审计学院校园机动车辆管理规定》,按照交通标识减速慢行(限速20公里),严禁鸣笛,加强观察,主动避让行人,不得逆行。

2、所有车辆按指定车位停放,车头方向一致。

三、停放车位

1、大学生活动中心门前,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经批准的临时停靠车辆除外),车辆可停放在文济楼或大活后规定的停车位内。

2、因占用了消防应急通道,取消图书馆前两侧停车位。车辆可停放在敏行楼前停车场或图书馆后指定停车点。

3、澄园沿路右侧将增设停车位,车辆沿路右侧按指定车位停放,其余区域禁停。

4、沁园超市周围禁止停车。

5、所有学生宿舍区域禁止停车,按主干道沿线车位顺向停放。

6、其余区域按规定车位停放。

四、违停车辆处理

1、粘贴违停通知单

2、对经常违停车辆将上报相关部门予以曝光。

3、对态度恶劣,不听劝阻,或屡次违反规定的违停车辆,实行现场锁车和吊销校园通行证的处理。

希望各部门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遵纪守法和交通安全教育,自觉遵守学校的校园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秩序。

特此通知

                    保卫部

                   201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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