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法学院举办 “未成年人法律犯罪”主题沙龙

来源:新闻网点击数:117更新时间:2019-11-26

法学院 报道

11月20日下午,本学期第一场法学沙龙在法学院教学法庭会议室举办。此次沙龙的主题为“未成年人法律犯罪”,围绕“不久前,大连14岁蔡某将一位11岁的小女孩诱骗至其家中残忍杀害”事件展开讨论。学院靳宁施卫忠两位老师主持

由该事件反映出的“该不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一部分同学认为,现在未成年人心智发育较快,对自己的行为有一定的认知,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而具体的年龄规定应通过普查确定另一些同学则持否定观点,认为网络发展使问题不断发酵,不应因为个案调整刑事责任年龄。

施卫忠表示,虽然未成年人物质选择更多,但不代表心理更成熟,未成年人犯罪后对自己的行为能力到底有着怎样的了解还有待商榷

靳宁对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也持否定意见。他认为,一方面不能通过个案窥见整个社会的趋势;而另一方面,如果没有个案,那么正当防卫也就不能够放宽范围。这其中应该是一种“实然”“应然”关系

同学们还认为,对于这个问题,法官应该起到一定的作用。刚性法律是否能够拥有弹性的余地,法官有着一定的标准衡量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视情节而定。根据此观点,施卫忠认为如未成年人刑事犯罪能够死刑一样一层层向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是否有严重的反社会行为,由最高行为最高法院法官进行判断。这也不失为一种解决的办法。

通过本次沙龙讨论,在场的老师与同学最终达成共识“如何避免再犯罪才是更为重要也是应该关注的问题”。当今社会,未成年人再次犯罪高,对未成年人要本着治病救人的方针,用真诚的爱心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才是法律人不懈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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