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报道
12月6日,“江苏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审计法学研究会、廉政法制研究会2025年学术年会”在南京举行。会议由江苏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审计法学研究会、廉政法制研究会共同主办,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江苏省职务犯罪检察研究基地承办,北京市尚公(南京)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江苏及全国高校、审计部门、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及学生近200人参会。
开幕式由江苏省法学会审计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艳丽教授主持。南京审计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姜海教授致辞。他介绍了学校“因审而立”的办学特色及纪检监察学科建设情况。大会协办方北京市尚公(南京)律师事务所史文才主任致辞。他指出,党内法规、审计监督与廉政法治具有前沿性、复合性与中国特色,其与司法机制的衔接仍需深入探讨。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辙同志在讲话中强调,年会主题紧扣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应当做到三点:把牢政治方向、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学术支撑。
大会主题发言第一阶段由江苏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科研组织处处长陈朋研究员主持。中国纪检监察协会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常保国教授于线上做题为《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与纪检监察史研究的文献基础》的主题报告,强调纪检监察史与实践是构建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基础,建议建设文献共享平台。周维培教授系统阐述了审计发展规划的变迁与特色,并对“十五五”规划编制提出建议。江苏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审计大学原校长刘旺洪教授探讨了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协调机制,建议通过全过程管理促进二者协同。苏州大学国家监察研究院院长、王健法学院李晓明教授深入阐释了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原理与路径。华东政法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纪检监察学院许玉镇教授辨析了纪检监察学中“监督”的内涵,指出其是对“关键少数”的全过程监督。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万龙分析了新型隐性腐败的表现与惩治方法,强调需运用穿透思维、谦抑思维与系统思维。
大会主题发言第二阶段由审计署审计科研所财政审计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杜宏伟主持。江苏省法学会廉政法制研究会会长、扬州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院长蔡宝刚教授强调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协同可提升反腐效能。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李勇对“约定型受贿”犯罪形态认定进行了理论重构。江苏省法学会审计法学研究会会长、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刘爱龙教授分析了新形势下提升国家审计反腐败效能的制度路径。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张海青回顾了检察侦查的历史沿革与时代价值。江苏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审计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上官丕亮教授从宪法视角阐释了完善国家监督体系的思考。北京市尚公(南京)律师事务所蔡栋提出了预防非法取证的四个维度建议。
当日下午,会议按所设置的党内法规与纪检监察、审计法治与纪检监察两个分论坛及第二届职务犯罪检察研究基地论坛继续进行。与会者围绕纪检监察数字监督与个人信息保护、多元监督体系协同、“受贿行贿一起查”、监察调查措施、基层监督体系完善、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审计监督数字化转型、监审协作、“法法衔接”、检察侦查实践、青年干部腐败防治等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大会闭幕式由江苏省法学会审计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殷楠主持。江苏省法学会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淮阴师范学院法学院季秀平教授从学术贡献角度为本次大会作出学术总结。上官丕亮教授宣读了本次学术年会优秀论文评选结果,并与刘爱龙、蔡宝刚共同颁发获奖证书。



